衡东鑫邦牧业发展有限公司黑膜厌氧池更换顶膜工程询价比价书(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5-07-17
来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衡东鑫邦牧业发展有限公司黑膜厌氧池更换顶膜工程项目已经批准,现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遴选施工单位。
二、合作期限和服务主要内容:
1、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5天内。
2、质量保证:接受询价人监督,确保工程质量,不偷工减料,严格按设计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三、报价:
项目预算:104808.8元,报价不得高于该预算,超过该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书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比选方式:
在满足我司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供应商情况,推荐满足我司条件的合理最低价为排名第一候选单位,如有总价报价最低相同的单位,则最低相同报价的单位再进行报价,直至出现唯一合理最低报价,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确定。比选结果由采购人通知成交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六、询价响应文件内容、送达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询价比选响应文件内容:
1、参加询价公司的基本情况(含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单(加盖公章);
3、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承诺书;
4、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二)送达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请于2025年7月23日上午10:00前(询价截止时间)前将密封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至(须在截止时间前寄到)CHINA·英国正版365(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衡阳事业部(衡阳市松木经开区产业孵化基地),以我司收到密封询价响应文件时间为收件时间。联系人:谢金武;联系电话:15073577126。
七、本项目发布媒介:CHINA·英国正版365(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网站。
八、其他事项
1、此次为本项目第二次发布询价公告,如响应单位不足三家,则直接根据已报价单位价格排名。
2、本询价书解释权归衡东鑫邦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衡东鑫邦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附件1:相关要求及说明
编号 |
事项 |
内容 |
1 |
签字盖章要求 |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报价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报价而不委托代理人报价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报价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
2 |
报价文件份数 |
一份。 |
附件2:采购要求:
1、采用固定单价。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原则上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包含完成本文件全部工作内容(含技术条件、规范要求及施工方的技术条件要求不明而隐含的其他工作),并满足服务期限、质量、安全和运输要求的全部费用。其中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运输费、过路费等和合同执行过程中政策性文件调整及合同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银行手续费、增值税等项税费和拟获得的利润一并计入单价中。
3、其他要求见附件3:合同主要条款的规定执行。
附件3:合同
衡东鑫邦牧业发展有限公司黑膜厌氧池更换顶膜工程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衡东鑫邦牧业发展有限公司黑膜厌氧池更换顶膜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合同价款及施工工期
1.承包方式: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
2.工程承包范围:衡东鑫邦牧业发展有限公司黑膜厌氧池更换顶膜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合同总价:
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合同总价为:
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设计变更,该总价不予调整。
- 总工期为15天日历工期。
- 开工日期:2025年 月 日 竣工日期:2025年 月 日
三、工程管理
1.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内,乙方应成立本工程的项目部,项目部名单须和谈判文件中名单一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
2.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可更换,并要求到岗率100%,并不得同时管理其它工程 。如有违反此条规定,将处以最低不少于1000.00元的处罚。
3.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量、说明和有关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不得擅自修改。
4.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场地整洁,施工垃圾应清运出施工场区或委托物业公司清运(需向其缴纳费用)。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对本工程成品保护负责,在未验收交付前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严格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严禁在建筑结构上乱开乱挖。乙方不得损坏其它设施设备,并不得擅自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的设备设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将在工程决算中予以扣除。如遇必须拆除的,且谈判邀请工程量清单无此项工程量,甲方须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增加相应的拆除及恢复工程量。
6.本工程材料采购必须符合乙方在谈判中提供的材料样本,在采购材料前必须经过甲方的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乙方施工期间应做到规范、文明施工,及时按验收规范要求健全技术、质量、安全文明资料。
四、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1.修建工程中的各项内容必须按照设计、现行的施工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与规范进行。
2.验收除按国家和省市验收规范及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外,并根据认定的样板材质及有关会议确认的文件进行验收。
3.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试验)报告,且应与谈判时上报甲方的封样一致。否则,不得在本工程使用。暂定材料需经甲方认可后方能采购。
五、图纸及可能发生的变更
1.工程竣工图:本工程竣工后7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贰份竣工资料及叁份竣工图。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2.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设计修改任务由乙方完成,但需经甲方确认才能作为变更依据。设计修改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期及验收
工程总工期应按照合同规定执行,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工程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达不到合格标准必须返工重做直至达到标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单位负责。
七、保修要求
1.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一年内负责免费保修。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到场保修,且应保证维修质量,不得出现针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的情况。否则,甲方将另派人员修理,修理费从保修金中按实扣支。
八、安全防护
乙方应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教育,制定安全、文明规章制度和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一切费用。
九、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向乙方提供水源电源接入点。
(二)乙方职责:
1.本合同内容必须由乙方全部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或转包。
2.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认可的施工方案及有关施工规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现场管理代表的监督。
3.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关于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检查和整改意见,并及时整改直到符合合同及规范要求。
4.乙方应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的分项、分部质量进行自检自评,并及时将评定结果和完整齐全的技术质量资料送交甲方,便于验收。
5.乙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施工计划,经甲方审核后认真实施。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处理方案应经甲方同意后实施。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必须保护所有建筑结构和安装的成品。
8.乙方应在验收前将施工成品表面的胶水、泥块等污渍清理干净。清洗时不应造成其他成品的污损,如造成其他成品的污损,乙方负责赔偿;
9.乙方在工程验收前必须将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等废弃物清运干净;
10. 如乙方违反以上乙方职责,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还未整改,甲方有权实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处罚费用从乙方应得工程款项中扣除。
11. 按甲方的要求,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三套(一套用于结算;两套用分别存甲方分公司及总公司)。
12.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承包人即负责协调处理好和政府各主管部门、周边村组(民)、企业单位的关系,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提供工程结算书,甲方在30天内予以审核。双方核定工程总造价后,甲方在25天内一次性支付工程款至结算总造价的97%,余下3%作为保修押金。保修壹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5天内无息退还。
2.本合同中甲方凭已审核的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书、材料和照片及收到乙方相应阶段的工程劳务发票支付工程款。
3.甲方按照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银行、账号支付合同款。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如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每逾期一日,除工期处罚外,按合同总价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工期处罚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
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完成工程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合同,但必须赔偿相应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
3.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原因引起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向乙方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
十二、合同价款及调整
1.合同价款在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中另有约定的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做调整: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2.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三日内,将调整的原因及涉及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十三、仲裁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求得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将争议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申请仲裁。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十四、其他
1.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后本合同即生效。
2.谈判邀请文件、谈判文件、询标答复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
附件4:
报 价 表
报价人名称:(公章)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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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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